[风险]ST新华锦(600735):新华锦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原标题:ST新华锦:新华锦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公司一直就资金占用事宜与新华锦集团沟通,敦促其制定并落实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解决方案仍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 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9月24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050);分别于2025年10月18日、11月1日、11月15日、11月29日、12月12日、12月27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068、2025-072、2025-074、2025-076、2025-08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占用资金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公司一直就资金占用事宜与新华锦集团沟通,敦促其制定并落实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解决方案仍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 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9月24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050);分别于2025年10月18日、11月1日、11月15日、11月29日、12月12日、12月27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068、2025-072、2025-074、2025-076、2025-08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占用资金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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